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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公告

河池市民族图书馆2013年招募志愿者公告

 

一 、目的意义
    根据文化部和中央文明办关于2013年为文化志愿者“基层服务年”的工作部署,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成立广西文化志愿活动机构的通知”精神,河池市民族图书馆于2013年5月正式成立文化志愿者河池市民族图书馆支中心。中心围绕图书馆的相关业务,开展招募志愿者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传承助人为乐的良好风气,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阅读环境,以推动本馆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常态化开展。
二、组织机构
以文化志愿者图书馆支中心领导机构为核心,成立此次招募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谭荣玲
副组长:黄婵琴
小组成员:吴瑜,罗敏华负责招募活动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招募对象
凡热心公益事业的个人或团体均可报名参加。
四、招募要求
1.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2.热爱图书馆事业,热爱志愿者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3.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4.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图书馆的安排,按时到图书馆参加志愿服务工作。
5.年龄在16--60周岁。
6.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录用。
五、服务内容 
    志愿服务范围涉及阅读交流、借阅引导、书刊导读、书库(阅览室)卫生管理、书刊架整理、读者活动组织、义务文化培训、公益性讲座报告会等多方面工作,可根据自己特长选择相应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读者咨询、引导和读者秩序维持;
      2、图书与报刊杂志整理及上架;
      3、为残障读者服务;
      4、文明督导;
      5、读者调研;
      6、本馆大型读书活动的组织工作;
   7、书库调整、环境卫生等其他临时性、突击性工作。
 
六、志愿者服务方式 
      1、每周一至周日协助图书馆工作; 
      2、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参与图书馆志愿服务; 
      3、不定期的择时帮助图书馆开展志愿服务。
  
七、服务时间 
根据志愿者的空闲时间适当安排。每位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志愿者,每个季度至少到馆服务一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两个小时。
八、工作要求
1、志愿者一旦确定工作时间,需要提前两个工作日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要按时到岗,有突发事情需要向负责人请假。
 2、志愿者应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定和志愿者管理规定;
 3、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工作积极主动,服务热情细致,对读者耐心周到。
 4、不得以本馆志愿者的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九、志愿者的权利
1、按照要求完成志愿工作可参与优秀图书馆志愿者评选活动;
2、按照要求完成志愿工作可优先参与图书馆组织的各种读者活动;
3、有突出表现的志愿者可以享受更多的图书馆服务项目以及借阅权限;
4、按照要求完成志愿工作可参与志愿者交流互动活动;
5、志愿者的良好表现我们将及时反馈所属学校或单位。
  
十、志愿者报名方式
符合招募条件者自愿报名,填写《河池市民族图书馆志愿者报名表》,经审核合格的,参加图书馆组织的专业培训,并履行服务承诺。
1、网络报名:在广西河池市民族图书馆网站(http://www.hclib.org.cn)公告栏下方下载表格填写个人或团体真实信息,并发送至广西河池市民族图书馆邮箱(hctsg2013@126.com)进行确认。
2、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本馆二楼借还处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河池市新建东路民族图书馆二楼借还处
  联系电话:0778-2309386 
 
 
  备注:此招募公告常年有效
 
   
 
 
河池市民族图书馆
2013525